“免費上門給寶寶拍照”“早教班免費試聽”……很多新生兒父母都接到過各種關于新生兒相關的推銷電話,對方不僅能在孩子的各個生長階段“按需推銷”,還能準確說出孩子和父母的信息。而這背后已經形成了一條非法買賣、使用新生兒個人信息的產業(yè)鏈。
近日,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審理了一起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涉及的新生兒個人信息達3萬余條。
2021年5月,家住浙江杭州蕭山區(qū)的葉女士剛剛生完孩子沒幾天,就接到了攝影公司的推銷電話,對方聲稱可以免費給新生兒拍照,而且還可以提供上門服務。
葉女士:他知道我肯定是剛生了小孩,剛好在我需要的階段打電話過來,說可以免費上門拍照,有3張不同場景的照片。
拍照結束后,工作人員向葉女士介紹,之前答應的3張免費照片不包含底片和精修,如果想要的話需要另外收費?紤]到對方已經到家里拍了照片,而且自己也確實有這個需求,葉女士還是選擇了這家攝影公司提供的拍照套餐,總價值5000多元。
盡管對攝影公司如何獲取自己及孩子個人信息的問題產生過疑惑,但葉女士覺得這種事情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fā)生,所以并沒有進一步追究和維權。
2022年5月,杭州警方接到江蘇警方移送的案件線索,蕭山區(qū)有攝影機構涉嫌購買、使用新生兒個人信息。蕭山警方對此進行了立案偵查,很快就抓獲了非法出售新生兒信息的李某,以及購買新生兒信息的兩家攝影機構負責人,其中就包括給葉女士孩子提供拍照服務的攝影公司,隨后該案被移送至杭州市蕭山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自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李某通過非法渠道陸續(xù)購入多地新生兒個人信息3萬余條,涉及地區(qū)包括山東、浙江、安徽等多地。
據檢察機關調查,李某原本在北京長期從事兒童攝影行業(yè)。2020年,他在同行業(yè)的社交群里獲取了一批新生兒個人信息,為了將這些個人信息變現(xiàn),他開始尋找買家出售。
在找到杭州的意向買家后,李某親自從北京趕來與買家線下見面,為了打消買家的顧慮,李某還會提供一部分當?shù)匦律鷥簜人信息以用作驗證真?zhèn),包括出生日期、性別、父母姓名以及聯(lián)系方式等。
為了拓展客源,杭州某攝影公司和某創(chuàng)意公司先后從李某的手中購買、使用了上述個人信息,李某從中非法獲利29萬余元。
最終,李某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目前正在服刑。兩家攝影機構也被追責。
此后,杭州市蕭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起訴李某以及兩商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涉案的新生兒個人信息包含出生日期、性別、父母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等,足以識別到特定的新生兒及其父母,屬于民法典所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三被告以牟利為目的,在未取得個人同意的情況下,非法買賣、使用特定人群的相關個人信息,不僅有損相關主體的公民個人信息權益,擾亂新生兒及其父母的生活安寧,還侵害了公共信息安全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故三被告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月16日,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當庭判令,李某等三被告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29萬余元,用于個人信息保護或者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等公益事項。
在侵害個人信息案件中,受專業(yè)性、舉證能力等限制,受害者的維權難度較高。法律通過將個人信息保護納入檢察公益訴訟范疇,不僅推動實際問題更好解決,還有助于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提高。
據了解,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將個人信息保護納入公益訴訟法定領域,對檢察機關等組織提起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作出明確規(guī)定。
杭州蕭山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方式,要求3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被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并以公益損害賠償金的方式修復個人信息領域及婦女兒童保護領域受損的社會公共利益,為助推形成政府、企業(yè)、相關社會組織、公眾共同參與的個人信息保護生態(tài)提供了司法支撐。
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互聯(lián)網審判第一庭法官趙溪:我們作出司法判決其實也是希望以判決為導向,從源頭上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不能以任何的非法手段獲取、買賣、經營、處理公民個人信息。各機關單位、團體、網絡平臺,也要扎好自己的“籬笆墻”,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流落到市場上面被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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