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部近日發(fā)布了《關于取消相關事項證明的公告》,取消了一批相關事項證明,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公派留學人員申請延期回國、教師資格證遺失補發(fā)等手續(xù)中所需的部分證明被取消。
8項學歷認證相關證明被取消
據北京人民網報道,《公告》顯示,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中,國外院校成績單不再作為必須材料,并取消以下證明:
1。 取消轉學分學習經歷證明。
2。 取消學信網學籍注冊證明材料。
3。 對申請港澳地區(qū)學歷認證的申請人,取消港澳地區(qū)出入境記錄證明。
4。 對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獲取外方證書的申請人,取消合作辦學中方學校開具的學習經歷證明。
5。 對留學期間在國內有實習經歷的申請人,取消實習證明。
6。 對俄羅斯及古巴獎學金項目留學人員,取消預科證明及錄取通知書。
7。 對歐洲部分國家留學的認證申請人,取消留學期間的居留卡及其他留學期間居留證明。
在中國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延期回國手續(xù)中,不再需要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存款證明。
另外,在因教師資格證遺失的補發(fā)申請中,取消了先前規(guī)定的由“持證人在公開發(fā)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證明。
文件稱,該公告自7 月11 日起生效。
什么是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留學生回中國求職、就業(yè)落戶、享受購車優(yōu)惠等,都需要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是指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根據歸國留學生提出的申請,鑒別國外學歷學位證書頒發(fā)機構的合法性,甄別國外大學頒發(fā)的學歷學位證書的真實性,并對國外學歷學位與中國學歷學位對應關系提出咨詢意見。通過認證評估,為通過評估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出具書面證明,為未通過的出具未獲認證的通知單。
申請認證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官網,目前申請國外學歷學位認證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一張近期二寸(或小二寸)證件照片;
2、需認證的國外源語言(頒發(fā)證書院校國家的官方語言)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正本原件和復印件;
3、需認證的國外學位證書(高等教育文憑)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guī)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4、申請者留學期間所有護照(含護照首頁- 個人信息頁、末頁-本人簽字頁、以及所有留學期間的所有簽證記錄和出入境記錄)原件和復印件。
5、申請者親筆填寫的授權聲明。這5 項材料中不包含成績單。
不過,在該網站這份寫明“更新于2016 年7 月28 日”的題為“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的文件中,另有10 項證明材料“視不同情況可能需要提供”,其中包括成績單。但該網站沒有就何種情況下需要提供成績單做出說明。
該網站“常見問題解答”中第24條為:“沒有紙質或者正式成績單可以進行學歷認證嗎?”該網站回答:“沒有紙質或者正式成績單的時候,可以提供其他替代性材料申請學歷認證。如果您的正式成績單丟失了, 您可以提供網上的查詢路徑和相應打印件,電子郵件版本或PDF 打印件版本的成績證明,或者學習經歷證明等等。美國留學歸國的認證申請人可以提供national student clearinghouse 提供的證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