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家住上海的盧女士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求助,表示自己2002年本科畢業(yè)時湖南師范大學給她頒發(fā)了畢業(yè)證和學位證,但是學信網(wǎng)卻顯示為結業(yè)而非畢業(yè),導致她在換工作時沒能通過公司學歷審核,錯失了月薪4萬多的工作機會。盧女士表示,學校以她普通話成績不合格為由拒絕改回畢業(yè)狀態(tài)。盧女士便將湖南師范大學訴至法庭,要求學校將其學信網(wǎng)上的信息改為畢業(yè),但被法院駁回。后來盧女士修改了案由,以“不履行行政處理法定職責”為由再次起訴湖南師范大學,該案今日在長沙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旁聽了此次庭審。雙方就原告是否符合畢業(yè)條件展開舉證辯論,最終法院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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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信網(wǎng),結業(yè),畢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