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讓不少人的生活“直接”從冬天進入夏季。感觸最深的莫過于學生,經歷了一個超長“寒假”,再開學已入夏。近日,各地學生陸續(xù)迎來開學的日子。對許多地方的大學生來說,這是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而一些高校退還本學期住宿費的消息,更是“喜上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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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住宿費是全額退還是按實際情況部分退,都是對學生關切的回應。高校這一干脆利落的舉動被贊“把最大的實惠留給學生”。
沒有住宿,自然不能收費。而且,關于住宿費收取、退費等問題,教育主管部門已有明確說法。今年4月,教育部發(fā)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通知稱: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jù)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
許多地方和高校根據(jù)實際情況推出具體的退費舉措,是對教育部預警通知的落實。關心退費問題的學生及家長也大可安心。
不過,也出現(xiàn)了另外一種聲音:大學宿舍費本來就不高,雖然學生未住但物品還在宿舍,學校管理與維護也涉及費用支出,因此退費對高校而言未免不夠公平。
這有一定道理,但高校后勤服務不是純粹的生意,不能用純商業(yè)思維來分析誰“吃虧”了,誰又“占便宜”了。割舍宿舍費,對很多學校來說并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卻把政策的溫度傳遞給了每一位學生及他們背后的家庭。對家庭困難的學生來說,這筆“可觀的收入”在當下或許能發(fā)揮更大價值。
如果為了區(qū)區(qū)幾百元的宿舍費而猶豫不決,丟了教育應有的公益屬性與溫度,對高校來說才是最大的損失。
當然,退費問題不能簡單化處理。在當前高校推行社會化、市場化管理的大環(huán)境下,要兼顧學生、學校、服務提供者等多方利益,用更細化的標準、操作規(guī)則、退還辦法等尋求各方利益的平衡。
比如河北、寧夏等省份明確,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余部分退還學生。
也有部分地區(qū)將人員、折舊成本也做了考慮。例如四川省明確對于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根據(jù)實際住宿時間并綜合考慮與宿舍直接相關的人員、折舊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這些更細化、更貼近實際的規(guī)定與計算方法,清晰且明確,只要在實踐過程堅持公開透明,相信大部分學生與公眾也能接受。
不妨以此次靈活退宿舍費為契機,將類似疫情這樣突發(fā)情況下退費操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以后即便沒有主管部門的“預警”,各地各高校也能按照規(guī)定做好退費工作。于高校而言,這是一種制約;于學子而言,權益多了一層更有力的保障。
疫情之下,從教育主管部門到政策執(zhí)行者,及時關注到退費問題,透出的是對個體權利的尊重。其中,完全可能有某位學生因這份“意外收獲”渡過了眼前的難關。對這批被退費的學生而言,這也必將成為他們在疫情經歷中一段溫暖的記憶。
期待更多地方、高校將這件好事辦好,讓教育精神直抵人心,潤物無聲、成風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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